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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胡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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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二策
欲光复社稷,成就不世之功。然而有我祖氏的牵制,若共辅天子,恐蹈昔日索、麴的覆辙,且旧臣亦将掣肘。是故归天子于洛,自留关中,令不二出,更变旧制,以强其军也”

    晋朝最初的政治体制,虽然不如后世成熟,却也非汉初时相权足可拮抗君权的状况,朝命八公,而政出尚省,且有中、门下略加制约,理论上只要不封拜丞相,就不可能真正的一言堂。虽说拜相确有前例,但基本上全都是宗室藩王,以裴该的身份,还并不够格。

    倘若裴该挟天子于长安,自然有机会拜相,但其时他羽翼尚且不够丰满,恐怕会遭到朝野上下的一致反对,或者起码是侧目而视。而若不为丞相,他就必须将权力分予诸公,分予诸尚,更重要的,要将权力与并肩作战的祖氏分润。如此一,掣肘必多,对于尽快富国强兵,实无益处。

    祖约曾任尚,他深切地感受到了官僚体系的运作是多么烦冗、迟钝,各派系之间的利益交换和妥协,是多么使人头大且恶心。裴该为了保持在洛阳朝堂上的影响力,特使其岳丈荀崧入主尚省,梁芬为首的关西士人更是遍布朝堂,使得祖约即便有祖逖和祖家军作为后盾,行事亦不能畅意,很多施政措施无法顺利通过。

    那么倘若裴、祖共居一朝呢?裴该若有啥举措,他祖士少肯轻易从命吗?以己度人,必然矛盾频生,甚至于最终会导致双方决裂啊!

    这就是祖约所说的“若共辅天子,恐蹈昔日索、麴的覆辙”。

    “裴文约镇守长安,西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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