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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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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认可
,此举称得上十分没有风度。毕竟在绝大部分的人眼里,家里怎么闹都是家里的事情,怎么能拿到外面去说,对外人非议自家人,还是自个儿妻子的长短呢?不到万不得已,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数,谁都不会拿用,哪里会像裴熙这样轻描淡写,浑然不放在心中?偏偏秦恪与裴熙的境遇有些相似,闻言就生出几分同病相怜之感,越发觉得像沈曼这样能与夫君同甘共苦的好‘女’人太少,便为裴熙惋惜:“旭之三年后方及冠,本不必如此迫切。”拖两年再成亲,说不定就能挑到个更好的,省得与一个舍不下富贵,抛不下名声,明明自‘私’自利,却还要装得自身贤良无比的‘女’人同‘床’共枕。

    大夏建国之初,民生凋敝,人口稀少,为鼓励生育,太祖规定男十五,‘女’十三即可成婚。若男二十,‘女’十八尚未婚配,则要告知官府,或说明缘由,或让官媒撮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天下安定,百姓富足,这一律令就免不得有所放宽。现如今,‘女’子若未及笄便匆匆嫁出去,必会遭到旁人耻笑;男子弱冠之龄还未曾娶妻,也算不得多么稀奇。裴熙今年才十七,上头还有个嫡亲的兄长继承家业,实在没必要如此着急。

    谈到这个问题,裴熙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内子四个月前生下一个男孩儿,已过继给了兄长。”

    秦恪听了,不由动容:“旭之高风亮节,实在令人佩服。”

    秦琬一开始还有些没闹明白这两人在打什么哑谜,冥思苦想许久,终于想到了缘由,忍不住用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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