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治理一个国家,尤其是如何监督奖惩官员,做了十年大王的熊荆并不清楚。他更多的是审时度势,也就是在大方向上决断,再则是维持内部的平衡——当然这种平衡并不包括宋氏、屈氏、景氏、昭氏这些昔日王廷近臣,他已经封给他们城邑土地人丁,不可能再将他们当作近臣对待。他们如果不努力,氏族衰弱在所难免。
以先秦的君相二元体制,他是位合格的君王,不懂相邦府内那些复杂的操作,也就不懂得大内、少内、太仓令丞、大田令丞这些官职所代表的意义。本来他就无需懂这些东西,只是为了跟深入了解敌人,他只好虚心学习一次。
郡县制度建立后,君王自然要对县尹、县令、郡守这些主官进行考核。不管秦县还是楚县,都不会考核官长的仁义道德,而是上硬菜、上干货。最简单就是商鞅所说的强国十三数:境内仓(禀)之数,壮男壮女之数、老弱之数、官士之数、以言说取食之数、利民之数、马、牛、刍、藁之数。实际上并不仅仅十三数,秦律、楚法、齐律之中还有更多的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如此,具体做法则是:‘诸官吏及民有问法令之所谓也于主法令之吏……,各为尺六寸之符,明书年、月、日、时、所问法令之名,以告吏民。……,即以左券予吏之问法令者,主法令之吏谨藏其右券木柙,以室藏之,封以法令之长印。即后有物故,以券书从事。’
官吏上任之初要面见直属官员,郡守面见国君或者相邦,县令最少也要面见治粟内吏官员。面见
第七十三章 仓鼠(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