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兵额登记。
现在得改,改成什么呢?
收调兵权,辖制统兵权。
什么意思?
就是蒙古最高首领不能像以前那样随意调集军队,即便是统兵权也不是独立的,得有汉人军官参与进来。
不仅如此,其军政还要遵循大明新军政,在草原上成立宪兵司,由朝廷的监察院做垂直管理,以军队司法权来威慑军队。
三、加强司法治理。
什么叫司法治理?
就是完善蒙古内部的律法。
为什么说是蒙古内部的律法?
因为信仰、文化和习俗的不同,如果照搬大明的律法,必然会引发底层蒙古牧民的排斥,一旦大规模引发排斥,蒙古贵族就会趁机煽动蒙古老百姓反对大明。
要知道,老百姓是可以聚水成海的,一旦爆发,就是大规模战争。
所以,要有基础法,即大明的基础法,蒙古人得遵守。
也有自治区的律法,这些律法主要是尊重他们自己的习俗和信仰。
其实是一个道理,让蒙古普通人能安居乐业,贵族想要跳也跳不起来。
四、建设儒家文化体系。
如果祭出这一套,漠南蒙古诸部的**是不是就终结了呢?
当然不是!
如果祭出这一套,无论是鄂尔多斯部还是现在的土默特部,或者已经半死不活的喀喇沁部,内喀尔喀部,都会出现强烈的不适。
第152章 控蒙新策(第二更)(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