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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明新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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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商议
平民百姓,也该制约皇权,宗室。只有天下人人守规,这律法才是公正的。大明也只有有了这样一套法律,才能让人人守法,行有所规。才能扬威四海,民心所向。今日诸卿在此,孤许下话来,凡是诸卿各自完善律法,一经采用,必有嘉奖。”蹇义有些兴奋地问道:“殿下,这新进律法,如何采用?”朱瞻基道:“任何一门律法,先经廷议,通过之后由内阁审核,再由孤来审核。一旦采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修改律法,必须要经朝廷百官,七成以上同意,才能修改。”蹇义不顾体面,双膝跪地叩首:“殿下英明!”其实这虽然算起来是个进步,但是律法的施行要经过朱瞻基的同意,也就是说,一些不符合皇权利益的律法,也根本不可能通过。

    所谓的限制皇权,在目前来说,还只是画一个大饼而已。差过了这些话,众人的话题又回到了刘家事务上来。

    刘家当初是以毛氏偷汉,按照大明律中第十九大项工乐户及妇人犯罪中的条例对她进行处置的。

    但是在原条款中,女子奸罪,不过是杖一百,赎金十八贯。刘家处置毛氏,原本就是为了她的家宅和八亩地,怎舍得让毛氏拿出十八贯来,他们可是把那些钱财看做是自己的了。

    何况,这里面还有隐私,那就是根据以往的案卷来看,毛氏偷汉其实莫须有。

    毛氏夫死,按照朝廷法度,不到三十,本就应该再嫁。她只是看不上族中为她挑选的浪荡子,自己寻了外村一踏实的鳏夫,就被诬陷沉河,这是完全的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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