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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世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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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治民抚兵制度齐
扣一部分下来分给平民。

    《治民策》递上去之后,赵元昌立刻召集幕府众人讨论。

    果不其然,争论最大的就是“发动平民状告民怨甚大的小豪强”这一条。

    赵普更是直言,前罪从无,只要没在周国治下违法,就不可惩处。

    胡承约也是担心,一旦这么做了,那其它地方犯下事的豪强会不会坚决抵抗周军,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毕竟善良的豪强是不存在的,所谓“民怨甚大”,这个线怎么划,别人心里没准。

    吵了一会儿,陈佑只好建议,凡是沾了三条以上人命官司的,划分为“民怨甚大”。

    然后甘靖宇又补充说,人命官司不包括行宗法、打杀签了死契的奴婢、买来的小妾等。

    这一点取得共识之后,赵元昌便让陈佑重新拟一份条陈,然后传达到此次攻下的各州县。

    这两件大事定下之后,剩下的就是督办了,这事安排下去自有那等干活之人去忙。

    只是陈佑也不得闲,根据赵元昌的消息渠道,官家已经下诏令各州县发解,以备来年春闱。

    诏令还没传到此处,不过既然这些地方已经被占下,就不可能区别对待。故而赵元昌也命令负责各州事务的陈佑、王朴等人先行准备。

    所以陈佑不得不安排各县举办文会,代表周国朝廷抚慰忠州文学之士。只待诏令传达,就要登记信息、发放文解。

    说起来,陈佑一开始还想借着伤兵营刷一波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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