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官听完张捕头的诉苦和汇报,什么多余的话都没说,只是让他回去休息。
&;&;县官心中早有定论,让他们费力去找,不过是验证犯人供词真伪,以防万一。张捕头已经证明那犯人供词有假,反向推来,结合仆人王小七所供,那么犯人杀人劫财便为真,人证物证俱全,到此时,县官认为小松坡案已无疑点,可以定案了。
&;&;杨丛义再次来到县衙公堂的时候,是被衙役架着拖来的,几十板子挨在身上,他全身骨头就像散了架,没有半分力气,眼睛也睁不开,脸色煞白,毫无血色,若不是还有细微的呼吸,没有人会认为他还活着。这几天在狱中也没让他歇着,浑身上下血迹斑斑,脸上几条血痕,看起来有些恐怖,对于将死的匪徒,狱卒向来不会手软,虐他也算是因果报应,为苦主报仇雪恨。
&;&;县官端坐在大堂之上,看着像死人一样的杨丛义,他心里很平静,这种为非作歹的匪徒就应该见一个杀一个。他拿起惊堂木重重的拍下,然后慢悠悠的说道,“犯人杨丛义,本月十二,你伙同小松坡匪徒,在太湖县梅山镇西南小松坡一带,将辞官还乡的吏部侍郎莫悠莫大人父女及一众随从杀害,伤人命十一口,劫掠财物五箱,你可认罪?”
&;&;杨丛义一动不动,没有任何表示,既不说认罪,也不说不认罪。事实上,他什么都没听进去,他都感觉不到自己还活着,如何能回答县官的问话。
&;&;县官见杨丛义的情况,知他难以回答认罪,
第5章 结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