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汉第三帝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27章王之诏令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章
加入书签
印”才有合法性!
除此之外,更多的王令,都是刘曜先与众臣工商议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命通政署少卿程昱起草,然后加盖他的王玺,逢朝议之时直接让程昱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宣读,命令各部门配合执行。
类似这种王令,刘曜下面的官员口语习惯称之为“大王令”。
比如对于蔡邕、王允、钟繇、田丰四人的任命,便是常见的大王令。
辣文肉文
上一页
下一章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