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检查此文书之内容,是否与制定的法律有冲突,若有需要立即上报刘曜,若没有则加盖“公法天下印”。
到了这一步,加盖了楚王印玺、相台首相印、公法天下印的文书,才能变成具有法律效益的王令!
然后,通政使需要将此王令转交给专门负责颁布王令的礼部礼官,礼官收到王令后,还要抄录一份留作存档。
若是王令内容明确说了需要立即执行,那礼官就必须去找相关部门或涉及到的人,直接宣读王令,执行王令。
若是王令行文之中写有日期,通常情况下是下一次朝议或大朝会的日期,那么该礼官就需要将王令收好,在下一个朝议之时,按照刘曜的示意进行宣读。
这种加盖了三个印章的王令,由于非常正式和隆重,故而刘曜下面的官员口语习惯称之为“大王诏书”。
“大王诏书”目前并不常见,从刘曜称王到现在,也就颁布那么十几份而已,都是非常大的政策。
例如生产队与合作社、编户齐民授田、太学分院建立等制度的执行与推广。
其诏书的内容基本上是刘曜和众臣工商议过的东西,加盖了王玺之后,再加盖相台与御史台的印章,看似属于走一个流程。
其实是刘曜借此机会,增加相台与御史台执掌的“印”的威信。
按他的计划,未来称帝之后,在天下士人数量突破五十万,占到全国人口百分之一的时候,正式的皇帝圣旨,还需要加盖谏议台的“代国民言
第27章王之诏令(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