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年需口粮则为1350公斤。扣除口粮外,所剩粮食为1890公斤。如果再按每斗50文的市场价格计算,剩余的1890公斤粮食折钱为205千文。这是4等户之家年生产的剩余情况。然而在这部分剩余中,用来换取穿的、用的等生活所必需的东西还将占有一定数量。加之死丧、疾病之费,婚姻、祷祀之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其最后的剩余也就不多了。以此看来,第4等户的5口之家农民不仅仅是承担国家赋税,并且是在其收入的30的情况下,基本上能够维持温饱的生活。然而,这是宋代农民负担的一般化或标准化的情形,也可以说是农民负担在较底程度上的反映。由于地区的差异,地理条件的不同,土地肥瘠的不同,粮食产量及价格也不同,税额标准、折算标准也是不一样的,甚至差距很大。再由于宋代由北宋到南宋,由前期到后期,甚至在不同的皇帝统治时期,政治上、军事上等因素的影响,农民负担基本上呈现出越来越加重的趋势。这些从一些诗词中就能看得出来,“霜耕冰在趾,雨种泥没膝”,“尽力泥水间,肤甲皆痏疮”,“青巾短褐皮肤干,不避霜风与毒日,暮即耕兮朝即耘,东坻南垄无闲人”,这些诗句都是他们艰苦劳动的写照。但辛勤劳动的结果,却仍是“天下三分二分贫”。人们常引用司马光的一段文字:“四民之中,惟农最苦。农夫寒耕热耘,沾体涂足,戴星而作,戴星而息。蚕妇育蚕治茧,绩麻纺纬,缕缕而积之,寸寸而成之,其勤极矣。而又水、旱、霜、雹、蝗、蜮间为之灾,幸而收成,则公私之
第三章 考察(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