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包里。
当我再次明白了天地伦理时,距哨所发生的一切已经过去三个月了,到了年根儿上了,我并没有被允许回家探亲。但当我申请去医院看望烧伤的发小时,领导们同意了,也许他们觉得这样对我有好处,对军队有好处,对那些事的保密有好处。
我不是一个人去的,还有一个小兵跟着,说是为了照料我,我的胳膊早痊愈了,其实如果精神上不再犯病,原则上已经不需要人照顾了。不过我还是要感谢军队感谢党。
见到发小时我的眼睛发酸,他的大部分伤口都长好了,就是有些功能还要修复。
曹天成,我的发小,没有了以前的英俊,他脸发红,疤疤拉拉的,右侧嘴角上往下斜着一道,周边疙叽疙瘩的,像小时候我俩在河里抓到的懒蛤蟆。那道生硬的、斜着向下直达下巴的疤痕把他衬托得很凶残。原本他是个非常温暧的人。
他40深三度烧伤,40深二度烧伤。这么说吧,他全身除了头皮(当时戴着钢盔)、腋下、胯下,手掌、脚掌外,其他地方儿都被烧了。
我永远都忘不了,他刚烧伤我来医院陪床的那段日子。他全身赤裸,结着黑色的焦痂,架在自动翻身床上,左右全是一排排炙热的烤灯,往干烤他的创面的……
第一次手术那天,站在手术室门外焦急如焚等待着的我,看见医生拿出一只大红塑料桶,里面放满了从他身上切下来的焦痂……医生说四肢切到深筋膜上,我不懂啥叫深筋膜,看到他被推回病房时,缠满了白
第十九章 获救(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