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易生嫌隙而婉言拒绝。
“结婚易生嫌隙,本朝长公主出降,赍送不过十万缗,岂若岁币无穷之利哉?”
贾昌朝对和亲的反对态度更是溢于言表,他说。
“始,昌朝馆伴契丹使者,建言和亲辱国,而尺地亦不可許。朝议欲以金帛啗契丹,使攻元昊。昌朝曰:‘契丹許我而有功,則责报无穷,且以我市于元昊,昔尚结赞欲助唐讨朱泚,而陸贽以为不可。后年乃知吐蕃阴与泚合。今安知契丹不出此邪?’于是,命昌朝报使契丹,昌朝力辞,因奏此疏。”
还有就是北宋是理学发端的时期,南宋是理学的兴盛期,故而两宋有不少士大夫把和亲与伦理道德相对立,像上文提到的贾昌朝,就认为“和亲辱国”。
而理学集大成者朱熹更是把“中国结婚夷狄”视作“自取羞辱”。
理学使传统的夷夏之防观念深入人心,它用新的方法i阐述封建伦理纲常和等级秩序,逐步成为两宋时期的思想文化的主流。
受理学思想的影响,传统的民族偏见大大加深,汉族的正统观念由此奠定,和亲之策自然而然就被削弱。
因而当少数民族政权提出和亲请求时,宋人心理是无法接受的。
像是《宣和遗事》开篇即言:“中国也,天理也,皆是阳类;夷狄也,小人,人欲也,皆是阴类”。
所以,宋朝并没有出现“和亲”现象,即使在面对辽、夏的和亲请求时也是坚决拒绝和亲。
包括宋
第一百八十七章 明妃曲与和亲论(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