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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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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七、帮朋友,再写答辩状
人与被上诉人一是何方神圣,更不知道他们何时做了什么生意。事实清楚表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一、二与我写的所谓“借条”没有任何关联。

    综上所述,上诉人的上诉理据是不成立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此致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吴平

    二000年七月七日

    几天后,吴平将夏天写的《答辩状》送到了深圳中院。中院经择日庭审,很快做了终审判决,判定吴平的借款和保证理据不成立,不用承担还款与保证责任。吴平拿到终审判决书后,马上打了的士来找夏天,夏天看后感到很高兴。

    夏天回想此事,就像一个善良的农民上山耕地,忽然遇到一头恶狼的挑衅,最后使尽浑身解数,终于逼那恶狼知难而退。吴平的遭遇,就好像坐过山车一样跌宕起伏,大喜大悲。

    夏天想,一个善良人受到这样的际遇,不能不说是造化弄人。真是:

    一案终结气吁吁,众生百态多迷离;

    一张借据三院转,官司缠身两年余。

    看官:你也许已经看出,夏天确实是一个有真才实学的、久经社会历练的经济管理干部,就他的经历和业绩来说,本来在市民银行也不多见。从一般的常理上讲,市民银行应该当成行宝一样,倍加尊重、爱护,委以重任才对。但是,当时的市民银行的领导层出现激烈的内部斗争,急于用新人冲击旧的干部结构,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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