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不可分。诸夏民国的银行整天在搞国债一类的投机买卖,对于工农业的贷款根本不上心。西北边区的金融专家研究近代春申和江南的经济金融活动中发现,即便是近在咫尺的江浙一带,普通民众能够得到的金融支持非常微弱,生产方式不被看好但又缺乏必要生产资金的农民只能依靠自己朴素的方式进行融资。
&;&;研究表明,距春申不远的浙省嘉兴县,“私人借贷是调节农村金融最普通的一个方法。各处农民,除少数富有者外,大都负债。少者数十元,多者千元,亏欠二三百元者,比比皆是”。1930年对春申市140户农家的调査亦载:“借债一途,为生活不足时之暂时救济法……有一部分农民,非赖此不能弥补入不敷出之现状。”其“借款之方法有种种,最普通者为直接借入现金,其次典质,再次约会。以农家类别言,借债之家均超过半数以上。最多者半自耕农,几占787;佃耕农727;自耕农量少,亦有55”。就其借债利息而言,不乏高利贷,而越是贫困者所受盘剥越重,该项调査者直言:“农家愈穷困,利率愈高,盖但求‘医得眼前疮’,即‘剜却心头肉’,亦不能不忍受痛苦。”一些农户为躲避高利贷的盘剥,采用诸如“揺会”的传统方式互助互济。据1928年对春申近郊农村的调査:“乡民又有集合揺会者,每年举行三四次,每会自七八人至二十余人,会款自一二元至二十元不等,藉作经济之流通。”
&;&;1934年,有春申金融界人士直言:“银行之集巨资以营业,本
第二十五章长安未央(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