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己诏”;在“二十五史”中找到了二百六十份“罪己诏”,另外还有四份,一份是汉武帝著名的“轮台诏”,两份是崇祯皇帝的“罪己诏”,还有一份就是袁世凯的撤消帝制的总统令。如果包括袁世凯在内的话,在中国历史上,总共有八十九位皇帝下过罪己诏。最早的一份是汉文帝在公元前一七九年下的,最后一份是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下的,整个时间跨度为两千零八十五年。如果以“二十五史”为限的话,那么最后一份“罪己诏”颁布的时间应为一五年五月二日,时间跨度是两千零七十四年,平均八年就下有一份罪己诏。
各朝下“罪己诏”的皇帝数量分别是:汉代十五位、若包括吕后的话,两汉有二十四位皇帝,其中有十五位下过“罪己诏”;接下三国有一位,就是魏文帝;再有吴国两位、两晋七位、南朝十四位、北朝一位、隋朝一位、唐朝八位、五代六位、宋代七位、辽代一位、金代一位、元朝四位、明朝三位、清朝八位。如果按所占比例算的话,清朝比例最高:十个皇帝有八个下过“罪己诏”。
之所以频繁的下罪己诏,说到底是还是罪己诏的作用很明显,,它是中国古代帝王对灾难和过错的反省、自检,有它的积极作用,一表达了他们为了国家和人民,愿意把事情办好的愿望;二笼络人心,造成一个团结一心的局面。所以历朝历代的地方为了获取一些人心,造成这种局面,都会玩这种文字,当然了,文字玩多了,未必会真有用,得民心者得天下能被传唱千年,并不是没有他的道理,我在文
1556章:上心念下民(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