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
其它的时间都要耗在公务上,大量繁杂事务和会议占用了宝贵的休息时间,工作成效也高不到哪里去。
为了改变这种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问题。
李翊和林易商量了多次,经过几易其稿,终于制定出了规范官员事务管理程序的‘云南官府办公规程’。具体内容就是:
首先是会议制度,今后对于各方面的事务,每个月只举行一次会议,而且都要分门别类的进行,不再一个会议讨论所有问题。
比如,军事会议在每月的初三日举行;经济会议在每月的初六日举行;民事会议在每月的初九日举行;医务会议在每月的二十日举行;教育会议在每月的二十一日举行;法制会议在每月的二十二日举行;每月三十日举行当月总结会议,并部署下一个月的工作。
遇有紧急情况,由宣抚使下令,宣抚使府的主薄负责召集,可以举行有针对性的紧急会议。
其它各县、各关防的主官,每三个月要到宁州向宣抚使述职一次。
汇报各地方的发展规划和军情、民情,并听取宣抚使和各职能部门的指示和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每年岁末的时候,由宣抚使府的六曹官员到各地去,查考地方官员的政绩、政声,和具体工作的安排进展情况。
其次是工作和休假制度,每天的工作时间从卯时三刻开始,中午休息一个时辰,下午到未时三刻结束。
特殊情况由宣抚使府的主簿宣布工作
第八十四章 兴利除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