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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霸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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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明法(下)
    春秋之时都是以礼乐制度来作为治理国家的根本,法不过是礼乐制度的补充。当管仲在朝提出要制定明法,用法来治理国家时,堂下一些守旧的大夫便炸开了锅似地议论起来了。

    如果说礼乐制度下,大家还在一起讲究亲亲,从国君到贵族还都是一个大家庭,所谓的国君也就是一个大家长而已。家人之间嘛,等级虽然森严,但身份自然是划分不清的。

    那法是什么?法在一开始便是刑!刑本身就是惩罚,是残酷,等级森严的代名词。过惯了礼乐制度下亲亲相隐,刑不上大夫的好日子的大夫们怎么会愿意有个刑法在头上呢?

    因此他们之中立刻有人站出来了,大夫伯偃便说道:

    “宰相此言差矣。昔年,天下初立,周公制礼乐而治国家,国家始定,贵贱有序,君臣有礼。当其时也,天下虽不用法而自安。及穆王命吕侯作刑,礼乐崩坏,虽有严刑,国亦衰矣。”

    伯偃话刚说完,大宗伯公孙奉己也马上说道:

    “尝闻夏桀制酷法,而汤亡其国;殷纣制炮烙,而周灭其社稷。此二者皆用严刑酷法,而诸侯皆叛。且汤以七十里之地而王天下,文王以百里之壤而臣诸侯。故得天下者用德而不用刑。

    今宰相一边言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希望用德行教化来感化百姓,另一边却想用严酷的刑法来治国,礼和法本来就是相反的东西,今弃礼仪而求法,岂非乱国之道?”

    小白也没想到还没有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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