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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沟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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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七章 花魁们的黄金时代
来决定。

    不过前期的工作,商律的详细制定李轩是没有时间来处理的,乃是内阁的法务部和商部经过商议后,并请示了李轩能的意见后,由法务部负责起草的。

    李轩看到这部厚厚一大本的商律后,虽然有些头疼,但是他还是仔细看了起来,他需要知道法务部制定的这一部大唐商律,到底合不合格,有没有听从自己当初的提议。

    大唐王朝的律法,前期基本都是照搬大明律的,不过后来则是进行大范围的改动,一些不符合大唐王朝实际情况的就是被删改了,而如今的大唐商律,也是有着大明律部分关于商业的痕迹,不过已经是很少了。

    整个大唐商律,分为两大部分,一个是对商人的规范,称之为商人律,而另外一部分,则是对经营主体,也就是公司这一类机构进行的规范,称之为公司律。

    前者商人律一共拥有十八条,很多都是通常意义上的规范,但是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商人律里并没有和明王朝里那样,强行规定要入商籍,并且禁制商人参加科举的权力。

    因为作为大唐各项律法的总纲,大唐律早已经是在第八条明确规定:大唐子民按其所愿,皆可从事种地、读书、从军、经商、为官等行业,任何人不得阻拦之,也就是说,这一条实际上是废除了朱重八搞出来的什么籍贯区别对待的制度。

    但是这个时代,对于贱籍的歧视还是存在的,只不过没有明文规定而已,而是社会上的整体风气,如戏子等下九流的人群,他们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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