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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胡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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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御笔
鼎之事重现乎?”他当然会就此想起当日阎鼎之被索、麴和梁氏兄弟等人攻杀之事,心说这才隔了几年啊,历史就又要重演?是,我年纪小,尚不能亲政理事,你们专擅自为,事后才请求追认,我也就忍了;但问题是,国家都已经这个操性了,为什么就不能戮力同心,而还要相互倾轧呢?

    梁芬答道:“陛下,昔索、麴害阎台臣,纯出私心,非为公事,且彼等执政后,不能御胡,使我屡屡丧地,长安岌岌可危。今臣非欲代彼等专权也,实为迎裴文约入京辅佐陛下。裴某前在大荔,以寡击众,逐刘曜北走,其智勇仿如贾彦度再生,则必能为良相,先定关中,再复社稷。臣今请罪,请求罢职致仕,即自示非欲揽权而坑陷索綝也。”

    司马邺叹了口气,便即亲自下榻,双手将梁芬搀扶起,还捡起梁冠,帮老头儿重新戴上,嘴里说:“司徒为国家栋梁,岂可弃朕而去?事既如此,还请司徒教我,当如何做啊?”

    梁芬拱手道:“当急召裴文约入长安辅政。”

    司马邺说好吧,那你们就去做吧。梁芬请求道:“还望陛下赐下御笔,下付尚。”

    司马邺心说捕索綝之前,你都没想着跟我露点儿风,这会儿倒要我落笔了?算了,那就给你写张纸条吧。

    虽说天子的御笔,其实只有政治权威,而不具备法律效力,就好比梁芬身为司徒,乃朝臣领袖主要三公的其他两位,还有比他高的什么相国、丞相、大司马都在外地但他要免什么官,逮什么人,若无尚下诏,也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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