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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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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不识
绯色斗篷。

    天气寒冷滴水成冰,朱鹭就把它给翻出来了。

    在驿站的大厅里,遇见昨晚来投宿的沈言一行,大约刚刚用过早膳,从桌子旁站起来。

    昨夜虚弱的少年,脸色依然苍白无色,但精神头似乎好了许多。

    嗯,昨晚躺着不能动弹,今早已经能坐着用早膳了,应当是好了。

    蛮清欢假装不识,目不斜视从旁而过。

    在与沈言错身而过之际,他突然微微倾了倾身,用只有蛮清欢听得到的声音,轻声道,“绯色很衬你。”

    少女双眸一瞥,只瞥到一双坦荡清亮的眼眸。

    文采好,眼光也不错,只是命不好,可惜了!

    没错,她穿绯色真的很好看,一般人撑不起这个鲜艳的颜色,可穿在她的身上,这个颜色就像为她而生的一样。

    换句话说,因为有她的存在,才生出了这个颜色,这个颜色因为她而存在。

    前世偶尔也穿过几次,萧晟总嫌弃艳俗,后来就再也不穿了,现在想来,或许并非艳俗,而是因为一身绯红的她,盖过了他的风姿,心中泛酸而至?

    不是没这个可能,并且直觉告诉她,可能性很大……

    四个丫头中只有莺哥认的沈言,有一刹那的惊讶,只是自家姑娘目不斜视,似乎并不识得此人。

    那她这个当丫鬟的,自然也不识得了,雪崩那天没见过此人,此人也没有给过自家姑娘斗篷。

    瞧着那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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