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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赶紧写,不写这血就干了,少不得再一刀。
衣带诏这个档次,小小知县肯定不够格的。
白布血,看着倒有点可信性。
时间急迫嘛,暴民都冲进衙门了,知县哪有时间磨墨挥豪呢,于慌乱之中割了衣袍,写个血,才符合实际情况嘛。
再者,也只有血能够惊动运河上正在睡觉的魏公公,使他老人家于震惊之下毅然带兵平乱,终不使江南糜烂。
怎么写,寇知县有数的。
他可是正牌进士出身。
在清楚自己再不动指,很可能又要被割一刀后,他忍着痛,以指点血,在白布上草就了一封数十字的求救文。
魏公公拿过这血迹未干的血,上下细看,字倒是写的还算工整,可总觉哪不对。
想了想,明白问题出在哪。
都割指写血了,哪还文思泉涌的?哪还有时间让他写上洋洋数十字?
“不行,重写!”魏公公将这血扔在地上,“越短越好!”
寇知县眼睁睁的看着狗太监的手下又给自己放血,然后悲愤莫名之下重新写起。
这次,只有十个字。
林县丞和周主薄在边上瞧着,都觉可以。
可魏公公依旧觉得不行,手一摆,打重写。
再次被割后,寇知县身子颤的很,不是疼,而是气的。
这一次,他恨恨的在白布上就写了两字“救我!”
第六百四十一章 老大死了,你就是老大(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