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要不到钱,还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一圈走下来,没有一年二载还真完不了,人的一生有多少个二年呢?如果老板缺德,卷着软细溜之大吉,劳务工也只能拿着胜诉状欲哭无泪,以头抢地耳。
当然可以请律师省却许多麻烦,可是请律师得先掏钱啊,看病的钱还急得四处筹,哪有钱请律师啊?因此劳务工希望在单位协商解决,少就少点,只要不太离谱。
文竹也不会太坑他们,政策法规总比他们懂一些,与劳动部门的关系也总比他们熟一些。如果他们狮子大开口,就请他们走司法途径或者建议他们到劳动部门咨询。劳动部门的回答也是杠杠条条,细则一般不会透露,通过书籍或是媒体大都也是一知半解,更关键的是他们也没这个工夫去琢磨。
只要在总价的七折左右,公司还是愿意协商解决的。当然也有不懂的人像傻子一样拍拍屁股动身走人,这样的人文竹不会善意提醒更不会去追回来,说你还有钱没拿呢。单位的钱文竹说了不算。权益是要靠自己争取的。
文竹单位有一千位员工,其中三百多是编制内,六百多是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既然是同工同酬,为何还要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运作呢?编制内的交社保,编制外的少量交社保,其实人都是振兴工具的,劳务工也是公司招的,合同却是与劳务公司签的。
说到底是降低成本,这与老板的良知有关,与政府的社保统筹收费有关。公司现在是出口为主的劳动密集型私营企业,订单雪花至
(三十)劳资纠纷(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