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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挥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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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军法组织
“殿下!末将愿替营长受罚,实在与营长无关啊?”

    。。。。。

    营长身后的一种军官纷纷求情道,显然马屿很得拥戴。

    “哦?仓素,你来说说看,到底孤王该不该罚马屿?”

    刘彻瞧见诸位军官中,只有李当户的连长仓素没有为马屿求情,饶有兴致的问道。

    “该罚!而且二十军棍太轻,当罚三十军棍!”仓素淡然道,面对着四周同僚投来的或鄙视或痛恨的目光,没有丝毫理会,继续朗声道:“治军不严,当罚十军棍;为下属开脱罪责,当罚十军棍;新败而未能稳定军心,当罚十军棍!”

    “哦?为何说他为下属开脱罪责?”刘彻觉得这个仓素有点意思,追问道。

    仓素抬起头,朗声道:“此次演习,乃营长与羽林营长公孙贺暗中预先议定之事,原意本就是测试我虎贲营防御所谓‘特种作战’的能力。此次惨败,非但不是坏事,反而是大大的好事。让我虎贲将士能提高警觉,免得来曰枉死沙场。故营长非但无过,还有大功。

    但营长见殿下之时,只字不提诸将怠惰军务之失。却只想以治军无方为由,甘愿领罚,为诸将卸责。末将以为,以此等义气之举治军,实有大害!打上十军棍,已是轻的!虽营长有大功,但军中赏罚分明,功过不能相抵,殿下理应赏其钱帛,罚其军棍!”

    刘彻闻言,点头认同,继续问道:“那你认为诸将该当如何处置?”

    “怠惰军务,导致惨败,当打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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