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我的船上,我有义务,我所说的义务并不单单只是配合警长对案子进行侦破,对于我来说,我有义务找出这个凶手。”
“在一条幽深的过道里,凶手在尽头的舱房杀害了一个人,这种作案的手法实在是大胆得离谱,杀人的时间虽然很短,从死者的模样来看,从生到死也就在一瞬间,不超过半分钟他就解脱了,这需要某种学识或是技术手段,但这些是可以通过某种专业学习来达到条件,让我困惑的是,凶手如何能做到在那条过道中旁若无人地进出?死者的舱房在过道的最尽头,而经过那条过道有十几道门,每一道门里都住着一个人,无论谁要无意中打开了自己的舱门,凶手就暴露了自己的身份,这种情形完全无法控制也无法预料,可是凶手依然得手了,这除了说明他的大胆之外,还说明了另一种怪异的心态,也许他是怀着不亚于自杀的冲动去杀了一个人而遇到了这种侥幸,又或是他下定了决心在作案过程中会毁灭掉所有的目击证人,这两种想法都让我不寒而栗。
“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形,凶手也许正是那条过道里的某一位旅客,他可以避开或是窥视到过道里没人的时候去杀害死者,然后回到自己的舱房,这种情形避开了我所说的危险,特别是凶手所住的舱房距离死者的舱房不远的情况下,但是这可能吗?”
“为甚么不可能?”警长道。
“在这条游轮上并没有分甚么一等舱二等舱,所有上船的旅客都会得到同等的服务,而他们所居住的舱房都是完全一样的,当然除了一
第五十一章 凶手的性别(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