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就撤退。”
郑先此时走到商务车外,钻进车里,将流光锯齿刀用袋子装上,取出那副被鬼马一拳砸坏,经过简单修理之后,竟然恢复过来的眼镜戴上,随后在四周围观群众的瞩目下,按照地上一排血脚印相反的方向,走出了这座鲜血淋漓的医院。
这一个小时,郑先想的很简单,随便溜达一下,混过了时间就拉倒。
本来这种整个城市搜索一个小时的命令就是指挥员在应付差事,连指挥员自己都很清楚,根本找不到目标,除非目标脑袋有毛病自己蹦出来,跑到你的面前,这种可能xing,无限接近于零。
这座城市中等规模,转悠起来,一个小时估计连一个区都走不完,这种找人的事情只能漫无目的的瞎逛,又不能坐车,走路都碰不到,更何况是坐车了。
郑先在街边上买了一袋糖瓜,这东西郑先小时候很喜欢吃,十岁之后就更喜欢吃了,可惜那个时候没得吃。
郑先将酥脆的糖瓜掰断,丢进嘴中,慢慢含化,这里是商业街,行人不少,但和真正的一等城市是比不了的,郑先走在街上,眼镜之中一个个数字在跳跃着,每一个数字代表一个人。
在郑先看来,要找那个家伙或许刀鱼比他在行,刀鱼的直觉或许比他的这幅眼镜还要准确些!
郑先在红路灯前驻足,街上车辆穿梭,郑先无聊的四处乱看,正好人行道对面有两个人缓缓走了过来,在红绿灯下驻足。
一个消瘦得不食人间烟火的男子,
第八十九章 宿命之中的必然(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