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所:“但是,拘留这个,手续很复杂,你要出书,盖章,这些都是要县局签字的!你真的要关个人在里面,我们的档案又不能造假。”
陈所:“确实,我在派出所那么多年,还从来没有听到说,违反消防法被拘留的!当然,纵火的除外。”
教导员:“搞锤子哦……你们那边,有没有啥子简易程序,可以不用出书那种?”
陈所:“这个……小张,我们有没有这种不出书的程序?”
不出书?
怎么可能!
任何一件案子在派出所,只有派出所经手,那必须有书,有档案资料。
不出书,意味着所长不想担责任,意思是,有没有那种,不用我们插手,消防大队自己玩自己的,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的解决办法。
哦,对了,小张是那个一直喝奶的小伙。
小张抬抬眼镜,说:“有的,当事人年龄超过七十周岁,可以申请免除拘留,仅承担其他相应的责罚。”
教导员看着小张,问:“你的意思是,我这边处罚几个超过七十岁的人,移交给你们,你们再证明他超过年龄,不用拘留?”
“不是,不是,”李所连忙打断,“你们处罚的时候,直接在笔录后面写清楚,超过七十岁,免于拘留,行了,不用移交给我们。”
教导员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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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会议室。
领导说是让
第四十六章 体制内就是这样(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