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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另类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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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章 我要翻案!
百零五条明确定义: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在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然后,还有经过时间长短不一的等待,以及反反复复调查,最后才会给翻案申诉定出一个时间期限,如果超期,还要提请延期…

    这个周期,长的可能会经过几年十几年,短得也要几个月、一年左右。

    既然姚静最多只不过一年半要刑满释放,她干嘛还要做这种很可能出力不讨好,白耗精力也起不到预期效果的事儿呢?

    我有点迷糊,心一动,除非是…以证清白!

    对,只能是这个解释!

    我知道,某些曾经刑满释放的人员,哪怕在出狱后,还要为自己的案情不断访,千辛万苦奔走相告,目的是洗刷自己所承受的不公正待遇和过失判决。

    他们为的是自己的名誉,不愿意千古之后背负骂名。

    果然,姚静的回答证实了我的猜测。

    “江枫,我的情况很复杂很特殊,你也不要枉费心思打听了,我只能告诉你,我有冤情!”

    她看着我,美目慢慢溢出泪水。

    “这些年我们这边一直在准备各种相关证据,同时也做了大量工作,也许用不了多久,会重新开庭,进入翻案审核程序。”

    “江枫,近几年,层领导狠抓司法公正,不怕为人病诟也要保证判决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你有没有发现,几年来,平反昭雪的

第243章 我要翻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