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状、妄作老幼废疾、以免差役者、一口至三口、家长杖六十。每三口、加一等。罪止杖一百。不成丁三口至五口、笞四十。每五口、加一等、罪止杖七十。入籍当差……”
一条条一桩桩,是条理清晰,《大明律》虽然只是封建农耕帝国的法典,但它毕竟是一部成文法,逻辑上、法理上不是没毛病,但是想在短短的几条里面找出漏洞的,那也得是研究律法三十年朝上的讼棍,还是见了天儿的研究,有着丰富的和官府扯皮的经验,同时还要和官府的主官搞好关系,否则……玩球去吧。
至于死磕派的讼棍……嗯,大明朝是不吃死磕这一套的,敢胡搅蛮缠、敢咆哮公堂,先一顿水火棍再说,剩下的什么夹棍啊、鞭子啊管够儿,到了大狱里面只要牢头儿打个招呼,直接骑个木驴儿就被俯卧撑了,贼有法治的味道在里面。
听着李继说完这些话,杨尚荆眯缝着眼睛,看着地上跪着的人:“国法如炉啊,你们也算是知法犯法了吧?里正、乡老定期都要勘定户籍,尔等却隐瞒不报,本县纵使心有不忍,也不能坐视不管了!”
摇了摇头,杨尚荆话锋一转:“不过此时正值农忙,总不能让你们全家都下不得地,毕竟法理不外乎人情,人呐,记下这几个人的家长,待夏收过后,再行处置,期间若有逃窜者,以逃奴论处,全家连坐!”
不打是绝对不行的,想要在这种情况下树立权威,不仅要对自己狠,对下面的要更狠,只有在鲜血上建立起的权威才是最稳固的,最重要的是,要
第七十一章 人不狠,站不稳(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