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
可它那散发出血光般的眼眸,以及方才准备袭击贾珑的姿态出卖了它的真实身份——红眼动物。
既然是红眼动物,那么毛毛袭杀了这头兔子,贾珑也就并无丝毫喝阻想法。
“咦……它脖子上,怎么挂着金属牌子?”
当毛毛满嘴是血,放开被咬死的红眼野兔时,贾珑用登山杖一翻,发现这头非洲草原野兔脖颈上,挂着一条明晃晃链子,而链子上,则有金属牌。
其上刻印着‘139’这个数字。
“什么意思,还挂着139的牌子?”
贾珑很是古怪,然后想想这牌子应该是人为挂上去的,而且是最近挂的。
因为兔子是非洲野兔,应该不会有谁那么无聊,来野外找它,然后还捕捉再挂上,毕竟不是养殖业养的。
“而且脖颈皮毛很柔顺光滑,长久挂着这里肯定会有脱毛现象,所有我判断是最近挂的。”
拿出匕首,轻轻将金牌牌上的链子挑断,然后将沾染了鲜血的金属牌用袖子擦了擦,放到口袋里。
虽然不知这东西有何用处,可毕竟是得自红眼动物身上的,也许就算自己研究不出来作用,可能也会对龙夏部门有帮助。
她却不知,自己捡了在这片丛林中,其他人迫切希望到手的东西。
砰!
一声枪响,自远处响起。
贾珑再次低俯身子。
丛林中不时会有人踪或枪声,这说
一千三十四章 混乱!【来起点订阅】(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