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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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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准女奴
,又正好生活在风、水、火州,你想买个人来,钱付了,这个人在法律上不是你的奴隶,你想照奴隶主使唤奴隶一样使唤他们,他们不听。你诉诸法律保护,法律不保护你的权力。你要是勃然大怒,想亲自揍他们一个臭死逼他们就范,那么,他们是不是能反抗、你能不能真的揍到他们是一回事,更大的问题是,你把他们揍个臭死,犯法啊,法律要来管你的啊……

    这么一说,你还肯不肯花钱买奴隶了?有没有一种花了钱打了水漂的感觉?

    所以就没人买了嘛!

    没人买奴隶,那还有人卖吗?除非卖到地州去。

    而在卖的过程中,卖主要限制这些准奴隶的人身自由,那倒是可行的。只要当地的王者出一份合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文书。

    譬如说战败者,又或者是某些债务的偿还失败者,按某些地方的律法或者说通行做法,是可以拿他们杀头、捆绑、下狱、流放——哟,流放!

    那么流到地灵州去,也是很正常的。

    到地灵州去,有人肯买了,那也就顺理成章了。

    所以这帮子女奴……不不,是女战俘,准女奴,被押在这里,也是很正常的。有什么好大惊小怪?

    灵州的居民们经历战争太多了、看人死伤太多了,同情心的门槛是比较高了,至少不适用在这些女战俘身上。

    有些偏激的人,甚至声称,同情狗都不要同情一个人。因为你喂狗吃,狗还朝你摇摇尾巴。你喂人吃饱,那人回头咬你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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