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初在人类社会的时候,他亚伯什么时候正眼看过这样的女人。要样貌没样貌要身材没身材,和男人没什么区别,可如今
虽然走着神,可是亚伯手里的尖刀却是一点都不走神,熟练地一刀刀划过,就让袋鼠的皮离开了身躯,露出血红夹杂着白色筋膜的肉。
“嗨,詹姆斯。”亚伯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同伴。“你说,咱们有可能再出去吗?”
“在这里有什么不好?”詹姆斯抬头看了他一眼。“这里有吃有喝,还能见到神奇的恐龙,你不觉得这里很好吗?去干什么?”
“可是你不怀念城市里的灯红酒绿吗?”亚伯小声说道。
“呵呵。”詹姆斯对此嗤之以鼻。“我都说过多少遍了,那是因为你是有钱人。我如果有钱的话,怎么还会当一个苦哈哈的通讯兵。”
亚伯无奈地摇摇头,和这些沙比们就没一点共同语言啊!
现在苦力们有一群只顾着搞研究的傻子们,那些傻子们天天都有无穷无尽的新鲜实验素材进行研究,又不用考虑其他问题,觉得这样的日子简直就是天堂。
还有一帮大脑里都长肌肉的家伙,觉得老板无所不能,早就认命了。
那些脑子有想法的不适应牧场里生活的人,现在估计已经经过了几个轮从人变成恐龙粪,然后被微生物分解,肥沃了大地,滋养了植物,变成了食物,再变成粪便
亚伯有段时间也觉得这里不错,但是时间久了,脑子里总是有些想
第九百三十一章 第一家(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