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兵制,是民与兵合一的机制。这种兵制的特点之一就是士兵出征的很多装备得自己掏钱购置,“皆自备”。记载:
人均一张弓,三十支箭及一种叫胡禄的箭囊;横刀一把——一种佩刀,日本现在有完整样本。
武器有了,还得有后勤装备,即磨刀石、毡帽、毡装、行李箱各一件。当然,还有吃的:人均携麦饭九斗、米二斗。
此外,还有着装要求,唐朝的大部分士兵穿明光铠,骑兵还要在身上、腿上和手膀上配置铁甲,背上有长枪。
唐初士兵三百人形成一个团,每五十个人组成一个队,每十个人组成一个火。火是一个很小的军事单位,但仍会配备六匹驮马,如果弟兄们实在差钱,可以用驴子代替驮马。
同时还有布幕、铁马盂、铲子、凿子、箩筐、斧头、钳子、甲床等各两件,锅子、火钻、盐袋、碓等各一件,马缰绳三件。唐朝人李筌的记载,铁马盂是一种盛食品的容具,有木制的,也有铁制的,容量为三升,能保温,“冬月可以暖食”。
唐朝的军粮还是未脱皮的,上了前线,还得用舂米工具,这工具就是“碓”。
还有火钻这玩意,实际上它是一种兵器,打仗的时候,在火钻上浇上油,点上火,直接往敌人阵地上扔,可以算是原始手雷吧。
古代行军打仗有诸多的不方便,相比于现代化战争,条件那就好了太多了。
第二章 乱世生存法则(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