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药学理论》共有80人,按分数排名,全班第1名考了78分,全班倒数第1名考了33分,我70分排第19名,那么第1名则转换成100分,倒数第1名转换成125分,我转换成775分(51-19)/80100=775。
这样我的《魔药学理论》学绩分为775,《魔法学基础》学绩分为32,学绩总分为(775+32)/2=5475这样是不是就看起来更合理一些了?
另外,学院考虑到学习科目越多,难度也就越大,因此在至少三科的基础上,每多修一科,最后的学绩总分就多加3,所以对那些重视排名的学生来说,如何选课也是非常讲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