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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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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恼怒
格限制;秦国已不是单纯的贵族国家,她已经转变成了以秦王为点缀的标准官僚国家。

    官僚国家的军队只能是铸造式的,不能是生长式的。铸造可以随时砸碎解散,今日是威武之师,明日是恭顺之民。生长式的军队没办法解散,即便铲除地表看得见的部分,也还存在地下看不见的部分。暖风一起,春雨一淋,军队又会野草一般生长出来,成为朝廷的威胁。

    具体言之,秦军如果也用夷矛方阵,斩首授爵第一个要废除。秦军散阵而斗,便于斩首;楚军集阵而战,利于破阵,双方战术理念截然不同。并且矛阵是纵队式的,而非横队式的,为了练习纵队,士卒还须同族同闾,并在农闲时不断训练。

    秦国对兵甲管制甚严,各县皆设武库。准允黔首在家农闲时训练,等于是准允黔首私人持械。黔首私自持有兵甲,他们还会对官吏恭顺吗?更致命的是同族同闾,即便是黑夫和惊这样的兄弟,也不能同在一营,所以为秦卒时,两人信中会说什么‘前日黑夫与惊别,今复会也’。

    兄弟不同营目的在于不把军队组织转移到县邑,战时一起,平时不一起,这一点极为重要。平时不在一起士卒不便联系,即便联系,没有符传也不也能会面。而如果同族同闾,就不存在这个困难了。白日如果受欺,夜里喝酒喝半醉,扯嗓子喊一声‘杀去东京,夺了鸟位’,明日就真有可能‘杀去东京,夺了鸟位’,汉代三人以上不得无故聚饮便是此理。

    废除斩首授爵好说,准许黔首私有兵甲也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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