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荆楚帝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九十二章 检阅
给,上庸六县应该给汝水、颖水、淮水上游的老公族。

    蜀地那就更不能给。大部分朝臣宁愿蜀地给巴人,让巴人在川内坐大,也不愿意斗氏再得蜀地。巴人是外人——外人坐大不老实,打就是了。斗氏是自己人,自己人遴选诸敖、朝臣十万甲士拉出来,其他人也就没了希望。不要说成为诸敖之一,说不定还要被踢出正朝。

    因此朝臣们正在准备几个朝议:一氏不可二敖,即一氏一敖原则;亦不能再用剩余甲士支持他氏为敖。比如某氏有十万甲士,五万甲士可选一敖,五万甲以外的甲士即失去遴选诸敖的资格,以防小氏成为大氏的傀儡。另外,各县邑正朝之臣的数量必须确定上限,东地当以始行敖制时各县邑户籍数为准,旧郢等地则当以收复后初编甲士数为准。

    两个朝议都是为了限制若敖氏的,复郢之前若敖氏有唐县、随县、息县、城阳(包括稷邑小盆地)四地,复郢后除了这四地,又增加了商於之地的上洛县和商县,南郑盆地的南郑、沮、成固、安阳四县,加上安陆,一共有十一个县地,相当于中等的郡。拉出十万甲士不太可能,待新得县邑人丁繁衍,拉出十个师完全有可能。

    朝臣的朝议熊荆是乐见其成的。若敖氏对王廷产生威胁以前,大楚的忠良之臣就目光炯炯的锁定了这个潜在的缓则,以朝决的方式杜绝其日后谋反的可能,手心里捏着把汗的子孙读史读到这里可以大笑三声了。

    若敖氏此时处于什么情况,斗成二氏心知肚明。不但心知肚明,他们在外

第九十二章 检阅(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