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掉你孔氏一族的身份。”熊荆不以为意。孔谦离去后,他这才看向犹抱着那本鸡次之典的蒙正禽,道:“国家变制,法也要变。人与人之法因氏族而异,其罪由氏族公议,不再由左尹府判定。左尹府可指导建议,若氏族不从,无权干涉。”
“敢问大王,如无律法,其罪如何公议?”蒙正禽茫然。
“众人曰其有罪即有罪,众人曰其无罪便是无罪。”熊荆道:“法不成文,因俗循例而制。”
“然民之恶俗”蒙正禽辩驳道,这让熊荆搞不懂他是要抬杠还是在辩论。
“民之恶俗当与民悉心商议,而非仅仅颁布法令,以法治罪。”熊荆觉得与他说这些恐怕是对牛弹琴,他脑子里装的恐怕全是成文法。“你府去吧,去看看武王之前我楚国何以为法、如何定罪,看完了再见不佞。”
前三章章节应是六十,而非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