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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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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成本
要派出大军去帮陈兼夺回陈县?夺回陈县对自己又有什么好处?与其如此劳师动众、破民伤财,还不如直接任命盗寇为新的陈县县尹,让他履行陈兼此前与郢都的那些约定更节省成本。

    当然,周人的封建是融合了血缘宗法的封建,并未基于财产明确彼此之间权利义务,说它是封建制,不如说它是宗法制。但即便是宗法制,几百年的岁月侵蚀,血缘之情也非常淡漠了。与其重振宗法,就不如施行郡县制,郡县制基于国情无法施行,那就退而求其次施行封建制,明确每一个县邑的产权,划分彼此的权利义务。

    只要有人履行此前约定,那是陈兼还是盗寇并没有什么关系。既然是陈兼还是盗寇已没有关系,那与其杀死老公族更换不成熟的新人,就不如赦免老公族一次,明文确定他们的权利义务,这样做最省成本的。

    中廷上,又与昭黍、屈遂、宋玉几个商议了江东封地的事情,熊荆便出城到了芍陂军营。陂水之上,军帐连片。这些营帐大多数空的,楚军、包括后赶到的江东之师,南方部落为勤王派的石器部队,都已送至陈郢鸿沟一线,现在这里住的只有遴选出的誉士。

    “立——正!”庄去疾对着列成方阵的五百多名誉士喊了一句。整个队列振动了一下,而后又在他‘稍息’的口令中回复到训话姿势。

    “臣见过大王。”五百多人向熊荆揖礼,动作整齐划一。

    “免礼。”熊荆喊道。陂水荡漾,太阳有些刺眼,但水面上吹的风让人极为舒服。“不佞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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