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模样——按实论,违心;不按实论,违志。
“史卿,昨日你才说的,怎么今天就忘了?”熊荆看着不情愿的右史,脸上挂着笑意。
“臣不曾忘。臣以为……”昨日晚间大王问了楚国立国前的先俗,没想到是为了救陈敖。
“你不要以为,昨日你是怎么回答不佞的,你就告之李司败以及陈郢民众。公道自在人心……,还有你,”熊荆看向一个跪着记录的文人,此人应该是大楚新闻的文士,也就是记者,他一直跟着熊荆陈,碰到劫法场的事情,自然要大书特书。“记下,一字不漏的发到报纸上去。”
“小人敬受命。”那文士揖道,随后疾笔快书。
百官相顾,众目睽睽,连大楚新闻的文士也看着,右史清咳了一声,道:“未有王制之前,杀人者不死……,此乃楚人先制。”
右史终于吐出了熊荆要的那句话,可他特意在前面加了一个‘未有王制之前’。哪怕是这样,人群也是一种耸动恐惧,如果杀人者不死,岂不是人皆杀人。
“臣不解。敢问史卿,杀人者不死,难道任其逍遥?”李荀大声相问,左尹蒙正禽也想说话,可没有机会。
“非也。十世之仇犹可报,死者后人可为其祖报仇,十世不止。”右史一开口就陷了进去,不得不站在熊荆的立场上辩论。“杀人者亦偿被杀者四头羊或一头牛。”
“敬告大王,此乃蛮夷之俗,非三代之俗。”蒙正禽终于转过身揖告。“若以此俗,势必强者凌弱,
第二十二章 天命(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