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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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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谒见
是周礼之社,鲁定公与三恒是贵族,盟于周社,可国人并不盟于周社,而是盟于毫社。何谓毫社?毫社乃殷商之社。殷人平时祭拜于毫社,自然盟于毫社。鲁国的国人并非殷人,而是夷人,夷人与殷人共族同俗,故也盟于毫社。

    东夷、百越、三苗、濮人、巴人……,周人代商以前、楚人迁于荆山以前,华夏大地已有诸多族群。周人的分封本质上与殖民无异。殖民于卫,殖民者卫懿公战死,被殖民的卫人怯战逃跑;殖民于鲁,数百年后虽然出了孔子,可仍然要‘盟国人于亳社’。几百年都不曾同化,怎能一句‘你乃楚人’就可以同化?

    屈遂最后也觉得自己想简单了,连连摇头。熊荆则道:“必要因其俗、从其言、编其史、教其文,不然无以成其族。不成其族,为何而战?为何而死?

    为今之计有五:一曰避之海外,击其惰归;二曰允复其国,助成其族;三曰参照秦国,遍行商法;四曰笃信东皇,为神而战;五曰因循旧制,钜铁杀敌。

    第一策举全楚国之力也只可载几十万公族出海避之,庶民不得迁徙。与其如此,尚不如允其复国、助成其族,率众与秦军一战。第三策参照秦国,遍行商法,与第四策笃信东皇,为神而战皆不可行,原因相同,时不待我。行商法则要罢县尹、弃贵族,举国动荡,不攻自破;东皇乃我楚人之神,鲁人、宋人、陈人、越人、淮夷皆是不信。

    至于第五策,秦吞三晋后天下已十占其八,可役使丁口少则两千五百万。以全天下之人力、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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