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到什么,又付出了什么。
与诸国一样,楚国也有两套财政体系,一为令尹治下的令尹府,一为隶属王室的大府,只是楚国大府权力大大弱于同样隶属于王室的秦国少府。秦国少府控制了全国的军工制造,且税入倍于相府;
楚国大府做不到这一点,负责兵器制造的造府仍由令尹府管辖。楚国大府的收入也远少于秦国少府,倒不是因为两国丁口、面积的差异,而是因为两国归于王室收入的关市税税率不同楚国市税百二、关税百一,秦国则是‘重其租,令十倍其朴(成本)’。
然而即便如此,拥有山海池泽税收的大府岁入仍多于令尹府,这些钱除了支付王宫花销,还供养着四万王卒,余者则拨入令尹府。令尹府的岁入不但少,很多税实际还收不上。各县之税其中一部分、很大一部分直接在本县支出,比如供养县卒、官吏,修缮道路、城池。
昔年吴起所谓的‘楚国大臣太重,封君太众’并不是泛泛而谈。他说的大臣,实则是指各县县尹。没有流官制、缺少权术制约的楚县在县尹治下犹如独立小国,吴起敢动封君,劝楚王‘三世收其爵禄’,不是封君危害大,而是封君能量小。封君有私卒,私卒最多、曾经叛乱的若敖氏,也不过六卒。楚国军制广为三十乘,每广有一卒,六卒不过一百八十乘,可陈、蔡、不羹等大县‘赋皆千乘’。
动封君不过是杀吴起,动县尹则要亡楚国。
一百多年前是这个道理,一百多年后更是这个道理。自己死后,儿子
第二十八章 封地(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