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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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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不佑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祭仲之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

    课堂上,老师宋玉读了一个故事:郑国的祭仲乱政,于是郑厉公让祭仲的女婿雍纠杀掉祭仲,雍纠领命后打算在郊外宴请祭仲时动手,其妻雍姬知道后问其母:父亲与丈夫,谁更重要亲近?其母答‘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意思是只要是男人都可以做丈夫,父亲却只有一个,怎么能够相比?于是雍姬把雍纠的计划告于其父,结果雍纠为祭仲杀于野外,郑厉公收敛后感叹:‘谋及妇人,宜其死也。’

    小学生都是孩子,虽然按照学宫规矩王族余子八岁入学(太子不入学宫,于东宫由楚王请专门的师傅教导)、公族嫡子十三岁入学,余子庶子十五岁,如此方卓显等级尊卑,可这个故事还是太灰暗太复杂了些。和以前一样,宋玉讲完这个故事环视所有学生相问:“有不解乎?”

    “无不解。”王族就熊荆一人,其余都是十三、十五岁的少年,他们全听懂了。

    “子荆有不解乎?”熊荆坐在第一排,就在宋玉身前,毕竟连八岁都没有,先生们讲完大多要问熊荆听懂没有。

    “先生:学生无不解。”熊荆跪立相答,他以前貌似听过‘谋及妇人,宜其死也’这句话,没想到出自这里。

第十七章 不佑(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