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远。”乔雨盯着夏冬,眨巴眨巴眼,期待又鼓励的看他。
“草,整天跟我一个大老爷们卖什么萌啊?”夏冬干嚎,“这种事你找大哥不是更好办吗?”
乔雨再次举起手机,夏冬脸色一变。
他立马换脸:“哎呀,哥哥对妹妹好不是天经地义吗?别怕,这事包在三哥身上了,保准让你三天内搬家。”
乔雨蹙眉:“我要星期六搬家,这样累了还能歇一天。”
夏冬:“……好的妹妹。”
这死小孩。
乔雨回家后,疯狂赶稿。
作为一个矜矜业业的扑街网络写手,如果连正常更新都保证不了,那岂不是更加咸鱼翻身无望了?
她忽然有种重回大学时代的错觉。
白天上课,晚上处理完杂事,开始蹲在电脑前码字。
她其实很喜欢写小说。
这可以追溯到上初中时,每次她的作文都能拿到高分,那时候,她还算个颇有灵性的“写手”。
她也爱做梦,也爱幻想一些有趣的情节。
为此,高中一毕业就开始写小说,直到现在。
她没有笔耕不辍,偶尔心情太丧,或是学业太重,也会因为三次元的事焦头烂额。
让她鼓起勇气全职写作的,还是大学时卖出的那次版权。
至少证明,她有赚钱能力,有把梦想变现的能力。
为此,她要么不开坑,要么日更到完结。
即便卡文,也会硬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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