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十分划算的合同。
因为明珠集团亏损连连,别说再拿25亿出,你让他再掏10个亿都能要了他的命,所以明珠集团管理层是绝对不想再碰明珠中心这栋大楼了。
而且就算28亿拿出,其实苏阳也不亏。
因为这栋大楼算追加6亿改造,总成本也就27亿。
就算真的被明珠集团半年内重新买去,反正前后一倒手,丽川集团和南湖集团还是赚了1个亿。
而这1个亿,起码有近8000万资金都是落入苏阳口袋的。
扣掉从江州银行6亿半年的利息。
苏阳还能赚4000万。
并且免去了当时双方继续扯皮,甚至要打官司的可能。
还有就是大楼建造好后,南湖和丽川也不用到处招商入驻,以及前期资金被大楼占用的麻烦。
所以那时候,双方都是痛痛快快签了合同。
事实上。
明珠集团也确实不想要这栋楼了。
对于明珠集团说,一栋投资28亿的大楼想要收成本不是一年两年的事。
恐怕还没等收本,明珠集团自己先凉透了。
但是!
这个时候范氏集团出了。
当时的范氏集团在明珠集团只有5%的股份,就是不同意退出明珠中心的股东,除非索赔40亿。
不过最后没能得偿所愿。
于是他主张25亿加上之前赔偿的3亿
第0310章 范氏集团野心(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