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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成了大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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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敲定签约

    李曼的这段话还是有些打动了陈天弘,他现在基本确定李曼不是个骗子了。

    想了想,陈天弘还是决定签小说连载合同,李曼给的小说出版分成也很可观,他也不急着要钱,一个学生要那么多钱也没处花。至于网站的流量少,小说出版有多少人会买,这个陈天弘丝毫不担心,他有绝对的自信。

    当然其他的版权是绝对不能卖的,特别是《最好的我们》的影视改编权,他还指望以后自己改编剧本挑演员来。

    “我还是签网站分成和小说出版的合同吧,不过我只签这本书的,而不是签个人的,这本书更新完,我其他作品可以发别的网站。还有就是我现在是学生,可能去不了你们出版社签合同,得麻烦你来一趟。我家在金陵市。”

    陈天弘说出了自己的要求。网站签约分成有作品签和作者签两种,作品签约就是只签作者名下的作品,可以是一部或者多部。其他没有签约的作品作者有权利发布其他网站,而作者签就是在签约年限内作者名下所有的作品都只能在归属网站发行。

    当前主流签基本都是第二种,因为作品签是没有任何作者福利的,比如保险,保底工资等等,只有作品分成。而作者签的福利就比较多了,工资也有保障。当然这也只是相对而言,比如某些大神作者就愿意选作品签,这样不受束缚,可以随时走人换地方。

    从心底而言陈天弘还是想签约像晋城这样大的网站,毕竟更有保障和优势。但是被罗东这么一弄,索性签青橙也无所

第七章 敲定签约(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