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至于到了惨不忍睹的地步。
成绩的下降直接打击到了我的信心,开始对自己产生怀疑(笑), 兴许自己真的没必要想这么多,本身就是一本不带脑子直接莽的爽文,设定反派,然后莽穿,一路莽过去,写起来简单轻松,大家也爱看,何必去尝试什么复杂的情节构造,去尝试写好一个人,去尝试让读者对某一个情节拍案叫绝。
吃力不讨好,而且直接让我的收入大打折扣。
但是,不甘心啊。
我自认为我自始至终是一个爽文写手,绝对没有文青病,也不打算通过文字传达什么愤世嫉俗的思想,写书的目的第一便是为了赚钱,第二便是努力写出让读者喜欢的东西,这两者并不冲突。
只不过,既然我做了这一行, 我想做得更好一些, 或者说,在写这本书,一卷一卷的尝试之中,我的野心告诉我,我可以做得更好一些,我想写的爽文,不能仅仅只是简单粗暴的打怪升级,装逼打脸,让读者爽过就忘记的情节,我想写的爽文,兴许可以更加好看一点,不仅仅是简单粗暴的爽过久就忘记,还能够在伏笔爆发的时候让读者觉得惊喜,在情节高潮的时候让读者觉得酣畅淋漓,乃至于,让读者喜欢某一个配角,虽然只存在于书里面的世界,但是确实有血有肉。
我认为,爽是网络文学的核心,但是骨架是否坚固,血肉是否丰满,是写手的工作,设定和情节是骨架,人物塑造是血肉,在网络文学的世界里面,只有骷髅架子自然也是能够走动甚至奔跑的
感谢“雷霆沙雕喔”上的盟主,以及一些杂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