臂展201公分,相对于黄种人来说很出色的臂展。百米速度11秒,相当不错的爆发力,这样的速度相当于最快时可以六秒跑过整个篮球场。12分钟跑3900米,不错的耐力,这大概与刘汉从小放羊,满山遍野的跑习惯了有关。其他的较为细致的体测都因为没有仪器的原因而无法进行。
李瑞在看过了刘汉的简单体测数据之后一直在思考,他在想应该怎样训练刘汉才能够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出成果,以此来引起他留学时同学的兴趣。在经过了一番思考之后他决定先让刘汉从投篮和防守做起,因为毕竟防守只需要态度和耐力就可以,刘汉的耐力还不错,而且心思纯定,有成为一个合格防守者的潜质。投篮的话就更不用说了,就以刘汉现在的水平,足以震惊他的同学。
在这个时代,大学的篮球队训练大部分时间是在课余进行的,人们的思想还是沉浸在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阶段,而身体条件出色的年轻人早就被体校瓜分的一干二净,大学球队里的队员有相当一部分是关系户和硬抓的壮丁。
新学年第一次集合训练,李瑞看着集合起来的一群参差不齐的年轻人相当的无奈,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大伙儿假期都过的不错吧,假期都有没有碰过球?”
“有,玩过一两次。”这是胆子比较大的队员的回答。
“好了,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个编外的成员,这是我的一个晚辈,以后跟随大家一起训练,来,刘汉,给大家打个招呼。”李瑞同自己
第六章 娜沙和训练(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