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不能保证,以后一定能成功考取功名,但经过一天的学习、磨打,背诵这么几段话,想来也不成问题。
最后一堂课是教授写字的老师,这个并不是张夫子教授,而是有专门教授写字的老师。
这名老师姓孙,一进来就在墙上写了自己的名字-李平立。
苍劲有力、飘若浮云,矫若惊龙的书法不觉让他眼神一亮。
观其力而不失,身姿展而不夸,笔迹流水行云。
一笔而下,观之若脱缰骏马腾空而来绝尘而去。
又如蛟龙飞天流转腾挪,来自空无,又归于虚旷。
书院的实力不容小觑,连练书法的夫子的笔力如此雄厚,且其教学经验之丰富,深入浅出。
这毛笔字就凌云来说,一个字“绝”。
李夫子上课比张夫子有趣得多,既能带起孩子们学习的兴趣,又能适时的教授学识,让凌云感叹,这银子还真没白花。
有时候上课就这样,有趣得课堂时间过的飞快。
临近放学,夫子让我们晚上抽时间练习,但不要操之过急。
学习书法讲究坚持不住,持之以恒,方能有所收获,以至达到入门阶段。
凌云深知自己在书法上并没有天赋,所以课上听得格外认真,丝毫没有方才张夫子的课那般心不在焉。
他可不想自己到时候,写出来的字像鬼画符一样。
书院辰时上课,酉时放学。
“凌
第四十四章 同窗好友(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