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脑子里横冲直撞,飞溅而出的鲜血与脑浆溅了一地,又很快被大雨冲刷干净。
弗兰克·卡斯特很喜欢雨,雨能冲刷掉鲜血。
他靠着手里的制式突击步枪在这片码头闲庭信步,杀戮已经持续了大半夜,这些不知从哪儿冒出来要取他性命的杂种们拦住了他支援队长的路。弗兰克对有人要他的命这件事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是非常熟悉——实际上,在过去的这些年里,他遇见的大多数人都想这么做。
但后者,不行。
还好,送他们下地狱和去找队长两件事并不冲突,甚至两件事还有些关联。因此,弗兰克非常乐意在此之前先杀个痛快。他手中的枪咆哮着,火舌喷涌,子弹飞出。那忽明忽暗的火光照亮了他脸上始终不曾消退的狞笑,也照亮了胸口染血的骷髅头。
他长长的风衣已经被雨打湿,在地面拖动着,和那些鲜血混杂在一起。他就如同收割生命的死神一般,在这片码头大开杀戒。但随着杀戮的进行,有些奇怪的事逐渐被他注意到了。
不对劲。
黑帮们通常不会如此悍不畏死,他们都是一些没胆的懦夫,只敢威胁穷人和妇孺。就算是他们中最凶狠的那些在看见弗兰克胸口的骷髅头时也会萌生退意。但这些人不同,他们的确是黑帮不假。但从枪声响起到现在他们已经死了超过四十个人,而弗兰克甚至毫发无伤。
面对这种令人绝望的场面,他们早就应该开始逃跑了才对,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他们非但不跑,反而
8.雨一直下(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