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只要你不和昨天一样,再整什么幺蛾子就好,不然我这顿板子肯定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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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簸之中,伴着和翟去病的闲聊,更多的记忆涌上尤振武的心头。
大明的兵制,改革自元朝的军事制度,由朱元璋创立。不同于其他华夏王朝的府兵制募兵制,大明朝最初之时,乃是完全的屯田制,皇帝独揽军事大权,中央设五军都督府,掌管全国卫所军籍,全国要地设立卫所,控扼要害,军丁世代相继,父死子继,一代一代,永远为军人。
卫所给养仰赖屯田。
征讨、镇戍、训练等则是听命于兵部。
遇有战事,兵部奉皇帝旨意调军,任命领兵官,发给印信,率领从卫所调发的军队出征。
战争结束,领兵官缴印于朝,官军各回各自的卫所。
一句话,统军权与调军权分离,达到将不专军、军不私将的目的,某种意义上,和宋朝相仿,但和宋朝重金养兵不同,大明朝的兵却是极其廉价,卫所兵依靠屯田,自给自足,平时为农,战时为兵,饷银极其微薄,朱元璋曾经自得的说,他用最少的钱粮,养活了超过历朝历代的庞大军队。
五军都督府之下,各省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都司之之下,又有卫指挥使司,卫下辖一定数量的千户所和百户所。
史载,明朝在全国设十六都司,卫所一共两千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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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卫所制确实为大明提供了大
第二十八章 中卫所(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