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中的画面再次浮现上来。
那天刚发了这月的稿费,他买了不少好吃的等待女友下班回家,然后小两口就兴奋的吃饱喝足,开始了日常活动。
睡到半夜,旁边的女友忽然迷迷糊糊的接了个电话,然后猛地惊醒一脚将曹昆踹下了床:“你快走,我老公回来了。”
曹昆迷迷糊糊,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是身体的本能让他熟练无比的穿上拖鞋,接着抱着衣服拉开窗户就跨了出去。
冷风一吹,浑身激灵,看了看空调机,再看了看二十八层的高楼。曹昆忽然觉得不对劲,这不是三楼外面的铁管子,这特么是二十八楼的我家啊。
曹昆扭头就看向屋内,却见女朋友在床上呆呆坐了片刻,忽然一拍脑门跑过来:“老公我我我……”
咔嚓。
脚下传来巨响。
曹昆懵逼的从天而降。
再睁开眼,就揉着屁股从草丛中爬起来,他懵逼的套上衣服,穿上粉红色的拖鞋——自己穿越了。
想到自己的遭遇,曹昆就满脸幽怨。
愤怒倒是没有,跟女朋友本来就是一见钟情。
她是单身女邻居,他是扑街小作家。
她学问不高工作难找,工资不多。
他心生怜悯,发了稿费,经常接济。
最后一合计俩人的工资加在一起也不算少,退掉一个房子还能减少租金,而曹昆也不用花钱接济别的小姐姐,还能
1:身在明末,弄个皇帝玩不过分吧(4/5)